一般交易条款(AGB)
GeschenkOn GmbH 一般交易条款(译本 — 以德文版本为准)。
一般交易条款(AGB)
| 公司 | GeschenkOn GmbH |
|---|---|
| 版本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 语言 | 简体中文(译本 — 仅德文版本具有法律约束力) |
| 说明 | 本版本反映了 SC&T 支付流程、支付记录商户(MoR)、卖方与发行方角色的区分,以及按卖方订单进行的解除。 |
第1条 适用范围
(1) 本一般交易条款(AGB)适用于通过网站 www.geschenkon.com 及 GeschenkOn 应用程序订立的所有合同。
(2) GeschenkOn 的服务面向消费者和经营者。消费者是指为主要不属于其商业活动或独立职业活动的目的而实施法律行为的任何自然人。经营者是指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为从事其商业活动或独立职业活动而行事的自然人、法人或具有权利能力的合伙企业。
(3) 客户的不同、相抵触或补充性条款不适用,除非 GeschenkOn 或相应合作方以文本形式明确同意其效力。
(4) 通过经 GeschenkOn 开通的企业客户账户提交的订单,仅适用企业客户一般条款与条件;本条款不适用于此类订单。
第2条 GeschenkOn 的服务 / 合同相对方 / 结算
(1) GeschenkOn 运营一个数字平台及应用程序,合作方可通过该平台以代金券的形式,尤其是单一用途代金券和多用途代金券的形式,提供其商品和服务。
(2) 除相应商品中另有明确说明外,GeschenkOn 以技术平台运营者和中介的身份行事。通过 GeschenkOn 提供的每一张代金券的法定发行方,以及就该代金券而言买方的合同相对方,是在商品页面和结账页面中载明名称的特许经营方。品牌或门店可以承担兑换或履行给付,但并不因此成为代金券的法定发行方。
(3) 发行代金券的特许经营方尤其对所承诺的给付、商品供应情况、兑换条件,以及法定的瑕疵担保、减价、撤回和退款请求权负责。GeschenkOn 仍对其自身的平台服务及其自身的法定义务负责。
(4) GeschenkOn 以中介及 IT 服务的形式,提供技术性订单处理、付款分配、代金券码、二维码或条形码的提供,以及与交易相关的通信。GeschenkOn 既不以买方名义,也不以发行特许经营方的名义协商或订立买卖合同,亦不具有为此订立合同的授权。以技术方式传送的意思表示,由 GeschenkOn 作为意思表示及通信的传达人进行转交。
(5) 关于代金券、商品或服务的涉税发票或其他凭证,在必要时以发行特许经营方的名义并为其计算,作为技术性开票服务开具。对于多用途代金券,买方在购买时首先收到订单及付款确认或多用途代金券购买凭证,而非针对尚未确定之给付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或收银凭证仅在实际兑换时,针对实际履行的给付开具,并发送给实际的给付接受方。如单笔兑换凭证超过 250.00 EUR,将事先收集开具完整发票所需的实际给付接受方信息。如受赠人是实际的给付接受方,则不得以买方的发票信息代替。GeschenkOn 还可以另行就其自身的服务费开具自身的凭证,以及技术性的收件、付款、订单或状态确认。
第2a条 合作方商品、商品信息及内容责任
(1) GeschenkOn 平台上展示的商品、服务、代金券、商品描述、兑换条件、必要信息、图片、文字、商标及其他信息,原则上由相应提供商品的合作方提供、维护或批准发布。
(2) 在该等信息源自合作方自身领域或经其批准发布的范围内,相应提供商品的合作方对该等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合法性及权利清理负责。其中尤其包括图片和文字的使用权、商标及标识权、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价格及税务信息,以及关于供应情况和可兑换性的信息。
(3) GeschenkOn 作为平台运营者发布该等信息,并不因此承担提供商品的合作方对其商品、服务及所提供信息的内容责任。GeschenkOn 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尤其是依据(欧盟)第 2022/2065 号条例(《数字服务法》)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强制性的消费者权利,均不受影响。
(4) 如有具体迹象表明信息存在错误、过时、误导、违法或侵犯权利的情况,GeschenkOn 可以审查相关商品,要求合作方更正,促使信息得到更正,暂时屏蔽或移除该商品,或拒绝发布。
(5) 客户对相应负责之提供方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尤其是瑕疵担保权、消费者权利以及与正当解除相关的权利,均不受影响。
第2b条 代金券类型、特别商品条件及结算
(1) GeschenkOn 支持不同的代金券及商品类型,尤其是标准单一用途代金券、标准多用途代金券、预约代金券、自提代金券、预售代金券及活动预售代金券。具体类型、兑换条件、日期约束、自提时段、爽约规则、数量限制,以及(如适用)开业或活动确认,以相应的商品描述及结账页面中显示的必要信息为准。
(2) 对于预约、自提、预售及活动预售商品,可能适用额外条件,例如固定的给付时间、自提期间、兑换前所需的确认、供应上限或关于撤回的单独提示。该等条件将在完成订单前单独显示,并可能需要在结账页面中进行主动确认。
(3) 在举证、合同履行、解除、合作方结算或法定记录义务所需的范围内,GeschenkOn 会为每笔订单存储主要商品及提示文字的法律快照。
(4) 根据商品描述,多用途代金券可以在特定品牌范围内或在发行特许经营方范围内兑换。空间上或组织上的兑换范围不改变法定发行方:发行方始终是商品及结账页面中载明的特许经营方。
(5) 在 Stripe Connect Separate Charges and Transfers(SC&T)模式下,每个共同确认的结账批次恰好有一笔客户付款,作为平台收款(Charge)在 GeschenkOn 的 Stripe 账户上处理。因此,对于 Stripe、收单机构及卡组织而言,GeschenkOn 是该笔 Charge 的持有人,是支付层面的记录商户(Merchant of Record)或结算商户,并在该层面承担费用、退款、争议、拒付及负余额的责任。在付款之前,每一笔卖方订单的金额均被不可更改地分配给发行特许经营方及其 Accounts v2 收款方关联账户(Recipient Connected Account)。在最终付款确认后,GeschenkOn 为每一笔卖方订单创建一笔单独的 Stripe 转账(Transfer),并将原始 Charge 作为 source_transaction进行引用。向关联账户的转账与随后向特许经营方银行账户的 Stripe 出款是相互独立的事件。支付层面的 MoR 角色并不使 GeschenkOn 成为合作方给付的民法意义上的卖方、代金券发行方或增值税意义上的给付提供方;这些角色仍归属于在商品、结账页面、合同及凭证中载明的特许经营方。
(6) 仅在平台账户、收款方关联账户、转账及出款功能、不可更改的分配、经签名的 Webhook、开票及税务逻辑,以及必要的支付监管法律运营基础均已记录在案并经技术批准后,方可开放通过该支付流程进行的销售。仅凭使用 SC&T 这一事实,并不自动得出任何许可豁免或其他监管法律上的定性。
(7) 卖方资金既不会汇入 GeschenkOn 自有的银行账户,也不会由 GeschenkOn 作为电子货币或可自由支配的合作方余额进行管理。客户付款及由此产生的卖方转账均在受监管的 Stripe 支付流程内处理。GeschenkOn 不得将属于某一特许经营方法律实体的分配用于弥补其他特许经营方,也不得在合作方之间进行抵销。
第3条 合同订立及对 AGB 的同意
(1) 在平台或应用程序中展示商品、代金券及其他服务,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而是邀请发出订单的要约邀请。
(2) 买方完成下单流程,即发出取得所选代金券或商品的具有约束力的要约。
(3) 合同在相应特许经营方接受订单时成立。特许经营方可以通过事先设定的自动批准规则表示接受;GeschenkOn 仅以技术方式传送由此产生的意思表示,而不以特许经营方的名义作出其自身的接受表示。
(4) 自动发送的关于收到订单的确认,除其中另有明确说明外,尚不构成对要约的接受。
(5) 接受尤其可以通过单独的付款确认、明确的合同或订单确认,或通过提供代金券码、二维码或条形码的方式作出。
(6) 订单的最终接受及代金券的激活,以付款授权成功、付款处理经确认,以及随后在专门支付流程中的技术付款确认为条件。
(7) GeschenkOn 在订购流程中,于提交负有付款义务的订单的按钮正前方明确提示本条款的适用并提供链接,由此将本条款纳入合同。买方可在提交订单前查阅、保存和打印本条款。买方提交订单即表示同意其适用,无需为此另行勾选复选框。法律规定的明确声明(例如关于在撤回期届满前开始提供服务或提供数字内容的声明)以及依据第2b条第2款的特别确认,将在订购流程中另行征得。
(8) 买方有义务在下单过程中完整、正确地提供其信息。
第4条 价格及付款
(1) 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所有价格均以欧元标示,并包含法定增值税。
(2) 付款通过相应下单流程中实际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 使用 Kakao Pay、Naver Pay 或 Alipay 付款时,支付服务提供商 Stripe 可能会将以欧元显示的总价换算为当地货币并以该货币收费;换算金额将在付款完成前显示在 Stripe 的支付页面上。
(3) GeschenkOn 使用 Stripe 作为技术支付服务提供商。仅以下单流程中实际显示并可选择的支付方式为准。
(4) 扣款、授权或其他付款放行,依照结账页面中所使用的相应 Stripe 支付方式进行。
(5) 代金券码、二维码或条形码仅在付款确认成功、完成技术对账并在专门支付流程中最终放行后提供。
(6) 所有价格、费用及任何额外成本均会在完成订单前向买方透明显示。
(7) 折扣码、促销额度或其他优惠仅减少被标明为可享受折扣的商品、产品或代金券金额。运费、小额订单附加费、押金(Pfand)、手续费或其他额外费用,仅在结账页面中明确且清楚地显示时才会减少。每次下单流程最多可使用一个折扣码或促销码;不得组合使用多个代码。某一购物车能否使用代码,尤其是包含多个特许经营方商品的购物车,将在下单前于结账页面中显示。如在完成订单前输入了另一个代码,则该代码将替换先前输入的代码;被替换的代码不会因此被消耗。 代码可适用于整笔订单,或仅适用于运营方指定的店铺、品牌或特许经营方的商品。如果订单中没有与此类代码匹配的商品,该代码产生的折扣金额为0,且不计入代码的使用次数。使用次数限制因代码而异,也可能不限次数。
(8) 小额订单附加费为 0.49 欧元(含 19% 增值税),在适用折扣后购物车中剩余的代金券和商品金额低于 25.00 欧元时收取。 小额订单附加费在适用可享受折扣的优惠之后,以结账页面中共同确认的整个购物车中剩余的可享受折扣的代金券及商品金额为基础,计算一次。因此,即使购物车中包含多个特许经营方的商品,该附加费也不会按特许经营方成倍收取。为技术性付款处理之目的,该附加费可以被分配给恰好一笔卖方付款,但仍属于 GeschenkOn 自身的服务费。运费另行按每笔卖方订单计算。运费及小额订单附加费仅在结账页面中明确显示时,方可通过一般折扣码减少。
(9) 买方无权要求使用特定的支付方式。如有客观理由,GeschenkOn 可以在个别情况下拒绝特定的支付方式。
(10) 如购物车中包含多个发行特许经营方的商品,结账页面将显示总金额,且原则上为该结账批次恰好生成一笔 Stripe 客户付款。尽管如此,卖方订单、法定发行方、发票、退款、Stripe 转账及随后的银行出款仍按各特许经营方法律实体分别处理。因此,买方原则上看到的是一个付款金额;退款作为该共同付款的部分金额,仅能涉及相关的卖方订单。
(11) 需要配送的商品的运费,由买方按结账页面中显示的金额承担,并按每笔卖方订单计算。所显示的小额订单附加费是 GeschenkOn 自身的服务费,与代金券金额及合作方给付分开记录。Stripe 银行卡处理费不会作为额外的银行卡费用项目向买方收取,而是依照约定的支付模式由 GeschenkOn 承担。
第5条 交付 / 数字代金券的提供
(1) 代金券仅以代金券码、二维码或条形码的数字形式提供,尤其是通过电子邮件、用户账户、GeschenkOn 应用程序或下单流程中注明的其他数字方式提供。
(2) 买方负责确保其提供的收件人电子邮件地址或用于发送的其他信息正确无误。
(3) GeschenkOn 不对在收件人领域内的实际送达负责,除非未能送达可归责于 GeschenkOn 的过错。
第5a条 实物配送商品及基于 Shopify 的履约
(1) 如商品除数字代金券之外或代替数字代金券包含需实物配送的产品,则配送方式、配送区域、配送时间、运费、任何小额订单附加费及特别条件,以相应的商品页面和结账页面为准。
(2) 对于礼品配送,收货地址可能在收件人打开礼品后或完成类似的放行步骤后才会提供。在此情况下,具体的配送处理仅在提供完整且合理的地址并对订单进行技术确认后才开始。
(3) 如已连接合作方的 Shopify 系统,Shopify 作为库存、预留、配送状态或追踪的技术性履约参照。在 GeschenkOn 平台内,结账、付款、代金券、订单及结算状态的依据仍为 GeschenkOn。
(4) 库存可能被限时预留。如必要的收件人、地址或履约信息未能及时完成,预留可能失效。买方的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第6条 撤回权
(1) 对于远程销售合同,消费者原则上享有法定撤回权。详情以单独提供的撤回须知为准。
(2)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法定撤回权可能被排除或提前消灭。此规定仅在具体情形中确实满足相应法定要件时适用。
(3) 如代金券、数字内容、服务或商品因其具体构成而属于撤回权的法定例外情形,或依照法律规定撤回权提前消灭,我们将在下单流程中另行告知买方。
(4) 撤回权仅归属于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买方。礼品的收件人除非自身已成为合同当事人,否则无权撤回。
(5) 撤回有效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解除。
第7条 代金券的兑换及有效期
(1) 除相应商品中另有说明外,代金券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即有效至第三个日历年年末。
(2) 仅在个别情况下具有客观正当理由,且在合同订立前已透明标示的,方可设定更短的有效期。
(3) 除强制性法律规定另有规定外,不得以现金兑付代金券金额或任何剩余余额。
(4) 商品兑换型代金券仅可依照相应商品描述兑换。除其中另有说明外,不得部分兑换或多次兑换。
(5) 多用途代金券或其他金额型代金券,可依照相应商品描述,用于其中所指明的可兑换商品或服务。所展示的商品或套装可能仅为兑换方式的示例。
(6) 兑换仅能通过 GeschenkOn 或相应合作方规定的兑换途径进行。
(7) 具体的兑换条件以合作方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描述为准。
(8) 如有合理理由怀疑存在滥用、篡改、未经授权的复制或伪造,GeschenkOn 有权在事实查明之前暂时屏蔽代金券或拒绝其兑换。
(9) 合作方处的实际可兑换性、给付履行及商品供应情况,仅由相应合作方负责。
(10) 如合作方破产或永久停止提供给付,任何请求权的可执行性仅依照针对相应合作方的法律规定确定。
(11) 兑换时,仅以 GeschenkOn 以规定形式提供的原始代码为准。
(12) 受法定价格约束、受监管或依强制性法律另行排除的商品或服务,在法律要求或相应商品描述中注明的情况下,可以被排除在兑换范围之外。
(13) 在代金券、商品页面、结账页面及相关凭证上,相应特许经营方被标示为法定发行方。品牌名称和门店名称仅用于描述商品、兑换范围或实际给付提供方。
第7a条 条形码、二维码及礼券代码的保护
(1) 条形码、二维码和礼券代码可能具有货币价值。通过截图、照片或打印件泄露的代码可能被他人未经授权兑换。请妥善保管代码,并使用GeschenkOn的官方赠礼功能。GeschenkOn不管理或中介这些功能之外的私人代码分享;对于仅因用户泄露或分享代码且GeschenkOn无过错而造成的损失,GeschenkOn不承担责任。依法不得排除的责任和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第7b条 金额礼券、分次使用及增值税
(1) 商品 EZG 一次性兑换约定商品或服务,不设剩余余额。
(2) 金额 EZG 和金额 MZG 可在发行时确定的使用范围内向同一发行方分次使用。仅扣除已确认的使用金额,余额保留至约定到期日,不兑付现金。
(3) 对于有偿发行的金额 EZG,由发行商户选择税率并负责税务分类和纳税。仅在税法上确实如此的情况下,增值税已在销售时计税;此时,使用或约定余额到期不产生额外计税或自动税务调整。MZG 在兑换时对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计税。第1句和第2句不适用于无偿发行的礼券。
(4) 每次金额礼券使用均以使用金额、余额及 PDF 记录。对于有偿发行的 EZG,此类文件中的净额、增值税和含税总额仅供参考,不构成新的税务发票;无偿发行的礼券的文件不显示增值税。
(5) 部分使用后不提供自动退款,法定强制性权利不受影响。
第8条 退款 / 取消
(1) 仅在存在法定义务,或 GeschenkOn 或相应合作方在个别情况下明确同意取消或解除时,方予退款。
(2) 在有效的法定撤回或法律要求的其他解除情形下,依照法律规定办理退款。
(3) 除法定请求权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请求权外,对已取得的代金券不享有取消、更换或退款的权利。
(4) 撤回或退款仅在具有法律依据时方可进行。通常而言,如代金券已被兑换或已按用途以其他方式使用,则不适用。买方的强制性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5) 如办理退款,除法律另有规定且在技术上可行外,原则上通过原始交易中所使用的同一支付方式办理。
(6) 不得以现金兑付超出实际支付金额的部分。
(7) 如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全额付款而导致订单被自动取消,则无权要求提供代金券。如尚未收到任何付款,则不予退款;如已收到部分付款,则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解除。
(8) 在当前的运营模式下,自愿退款原则上仅针对相关特许经营方完整的、尚未兑换的卖方订单提供。对于已部分或全部兑换的多用途代金券,不存在要求部分现金兑付或部分退款的自愿请求权。法定的撤回、瑕疵担保、减价、退款及更正权利完全不受影响,并将在必要时作为单独的审查及更正案件处理。
(9) 对于包含多个特许经营方的结账批次,取消或退款仅影响共同客户付款中相应的卖方订单。对于完全未使用的卖方订单所允许的全额退款,将首先全额撤销向该特许经营方进行的、与之精确对应的 Stripe 转账,然后仅将该卖方订单所存储的总额退还至原支付方式。仅在依法必须立即履行的退款在法律上不允许延迟的情况下,方可在转账撤销完成之前向客户退款;此时,该事项将作为附有完整审计记录的、金额已确定的澄清案件处理,且不得加重其他卖方分配的负担。一次性的小额订单附加费,仅在其后该结账批次中不再剩余任何已确认的卖方订单时,才随最后一笔相关卖方订单退还,且仅退还一次。原始凭证及经济事件不会被覆盖;更正通过关联的取消凭证、贷项凭证(Gutschrift)、多用途代金券退款凭证或冲销凭证进行。
第9条 瑕疵担保 / 责任
(1) 就合作方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瑕疵而享有的法定权利,除 GeschenkOn 例外地本身即为合同当事人的情况外,应向相应合作方主张。
(2) GeschenkOn 作为技术平台运营者居间并传送代金券。GeschenkOn 并不因此成为合作方给付的卖方,也不成为买方或发行特许经营方的法定代理人。
(3) 在合作方所提供内容的信息源自合作方领域,且不存在 GeschenkOn 自身过错或法定责任的范围内,GeschenkOn 不对该等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或法律上的可允许性作出担保。
(4) 对于故意和重大过失,以及因过错造成的生命、身体或健康损害,GeschenkOn 承担无限责任。
(5) 如因轻微过失违反主要合同义务,GeschenkOn 的责任以合同典型的、可预见的损害为限。
(6) 除此之外,GeschenkOn 的责任予以排除。
(7) 如强制性的法定责任规定与之相抵触,上述责任限制不予适用。
第10条 客户账户
(1) 客户有义务对其访问数据保密,并防止其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
(2) 客户须确保其用户账户中存储的信息为最新且正确。
(3) 对于因访问数据保护不足而导致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客户账户所造成的损害,除可归责于 GeschenkOn 的过错外,GeschenkOn 不承担责任。
(4) 客户一旦怀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已访问其账户,有义务毫不迟延地通知 GeschenkOn。
(5) 如有具体迹象表明存在违反本 AGB 或法律规定的行为,或存在滥用平台或应用程序的情况,GeschenkOn 有权暂时封禁或永久限制用户账户。
第11条 数据保护
(1) GeschenkOn 仅依照隐私政策及适用的数据保护规定处理个人数据。
(2) 如买方向 GeschenkOn 传送收件人的数据,买方负责确保向 GeschenkOn 传送该等数据以及为完成所需的礼品发送而使用该等数据是合法的。
第12条 消费者争议解决
GeschenkOn 既无义务也无意愿参加消费者调解机构的争议解决程序。
第13条 不可抗力
对于因超出 GeschenkOn 合理影响范围、且即使尽到合理注意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所导致的迟延或给付不能,GeschenkOn 不承担责任。
第14条 最终条款
(1) 适用德国法律,并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对于消费者而言,此项法律选择仅在不限制消费者惯常居所所在国之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
(2) 如客户为商人、公法法人或公法特别财产,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 GeschenkOn 的注册地为专属管辖地。
(3) 如本 AGB 的个别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或无法执行,或日后变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余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